看仔细了!装修合同中的八大猫腻,谁签谁被坑
装修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大多是因为没有签订合同,或合同内容过于简单、笼统,双方的违约责任不明确、操作性不强所致。因此,小编提醒各位网友,在和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时应留意以下8点。
1、查看装修公司的证照资质。
你准备签订的装修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信誉如何?是否有监理人员到施工现场巡检?是否有监理记录?对装修材料质量、价格、施工工艺、装修风格等,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
2、使用国家统一合同文本。
有的公司提供的是该公司自拟的合同,也规定了一些条款,但要么隐藏了不利于消费者的条款,要么规定的不全、不详细,稍不注意就会上当受骗。
3、看清条款上每一个字。
一般来说,只要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就视为合同已经签订。所以消费者在落笔签字之前,一定要看清合同中约定的每一个条款及填写说明,有不清楚或者模棱两可的条款一定要问清楚。
4、不要在合同中“留白”。
合同中只要是空白或有选项的地方,就一定要填写,不能有意或无意的漏项,以免发生该类问题时因无约定可依而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5、合同约定要清晰。
合同工程地点一定要填写准确,不要写简称;特别是对装修材料的约定,一定要写清品牌、名称、型号、规格、环保等级、产地、单价及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等。
6、中途加项要签字。
在装修过程中,很可能会有增减项目或修改设计。这些项目的单价是多少?工程量是多少?均需书面签字确认,否则就可以拒绝支付相应费用。
7、保修条款要明确。
装修后,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质量问题发生。由于承包方式不同,保修时间内装修公司承担的责任也不同。如包工包料,则全权负责保修;或只包工,则不负责材料保修,这些都要在合同中写清楚。
8、工程期限要留余地。
一般情况下,竣工日期减去开工日期,就是总工程期限。但由于一些无法预见、无法克服的原因,可能会使得实际开工、竣工日期为非合同约定的日期,所以在签约时要留点余地。但总工程期限应为合同约定期限,否则便视为违约。
装修合同的目的是保证装修工程依法进行而签署的法律文件,是业主维权的法律凭证。但现在装修市场上很多黑心装修公司却在装修合同中设下陷阱,业主签了合同后就一步一步的坑骗业主的装修费,业主只能哑巴吃黄脸。以上就是小编对签订合同的介绍,希望对各位业主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