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核酸纳入征信,「层层加码」于法无据理应及时叫停!
这两日,朋友圈和网上在转新京报的“不做核酸纳入征信”这篇快评,一时感觉成了热点。那么,这些“硬核”防疫措施是否合法?下面便跟着八块钱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今年以来,随着传染性更强、传播速度更快的奥密克戎病毒传入我国,不少地方面临着严峻的防疫压力。
在这样的客观背景下,不少地方的防疫政策因时而变,进一步细化了相应的防疫举措,增加核酸检测频率等常态化防疫举措开始进入人们的日常。这是基于疫情形势变化所作出的应时之举。
一、多地硬核防控,不做核酸上征信
据健康时报报道,今年上半年以来,全国多地对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者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赋黄码、行政拘留、训诫、在媒体上公开曝光等。
还有地方鼓励居民举报未参加核酸检测人员,并分别给予举报者奖金奖励,如安徽省天长市对提供未检人员有效线索的,每例奖励2000元。这些严厉的处罚举措引发广泛关注。
目前已有天津、安徽天长、吉林四平、江苏江阴、江苏无锡、辽宁大连等五地明确:不按时做核酸,将被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二、过度防疫没有法律依据
类似的做法,本质上是一种过度防疫,显然与中央层面的防疫要求相违背。因此,这种防疫扩大化、一刀切的做法必须及时叫停。实际上,将做核酸与征信挂钩,一直颇受争议。
对此,有北京媒体于7月15日发文指出,应该尽快取消!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在接受南都采访时表示,目前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尚未成熟,而有一些地方政府出台关于社会信用的规定,本身合法性就值得商榷,而未做核酸的居民纳入信用记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沈岿建议,各地政府在采取相应的疫情防控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应尽可能避免一刀切,尽可能避免为追求形式上的效率而忽视公民的合理诉求,尽可能最大范围内保障公民的相关权利,包括人身自由权、隐私权、人格尊严权等。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副局长雷正龙曾在发布会上明确表示:各地不得一刀切、码上加码。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各地要严格遵守“九不准”,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等过度防疫做法,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并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九不准”的本质就是要求各地在防疫的过程中不得随意扩权,要维护民众的基本权益,进而实现精准防疫、兼顾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
而个别地方“不做核酸便纳入个人征信系统”等要求,显然与此目标相违背。某种程度上,这样随意扩大防疫范畴的举措也违反了“九不准”所要传达的政策内涵,需要引起相关各方的高度警惕。
三、个人征信系统重要性
从另一层面去看,个人征信系统是现代国家呵护社会诚信、提升社会运转效率的重要制度设计。作为现代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社会能否走向真正的“信用社会”,征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个体而言,征信作为一种信用约束机制,涉及公众生活的方方面面。一旦普通民众的征信出了问题,那其日常出行以及相应的金融活动都会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可以说,一旦上了相应的名单,其在现实世界中便寸步难行。
正是因为征信如此之重要,国家层面对个人征信系统的使用有着严格的规定。
去年央行曾发布《征信业务管理办法》,明确信用信息,是指依法采集,为金融等活动提供服务,用于识别判断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等的相关信息。有没有做核酸,显然不在征信信息之列。
《征信业务管理办法》还特别要求,信息使用者使用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信息,应当基于合法、正当的目的,不得滥用信用信息。
四、八块钱网小结
回到此事去看,若因为一个人未按时参加核酸检测,便轻率利用个人征信系统对其进行处罚,显然会让征信的现实效力降低。
长此以往,会使普通公众对个人征信系统的权威性产生质疑,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是长期的。
必须重申的是,各方对征信的使用必须要建立在公平、公正和审慎的原则上,不能因为一个人没有按时参加核酸检测,便将其纳入失信范畴。
这样对个人征信系统的随意使用,不仅破坏了个人征信系统的权威性,也难以为防疫带来本质上的帮助。
因此,各方在认定个人是否失信时,其标准和程序必须足够严格和规范,如此才能让各界公众真正信服。
尤其是地方政府,需要力促征信回归金融本质属性,维护个人征信系统的严肃性,不能让其在防疫中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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