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验房还是先收房?拿上这份攻略,不踩坑!
随着房屋建设量和房屋交易量的不断增加,验收的问题越来越多。那么,是先验房还是先收房?先验房后收房有法律依据吗?下面就跟着八块钱网一起来看看吧!
先验房还是先收房?
当然,你可以先收房子,然后再检查房子,但我们提倡先检查房子,然后收到房子,这显得更加谨慎、合理,有时更能预防。
房屋作为大宗商品,住宅质量自然至关重要。买方有权拒绝产品质量问题的房屋。法律规定,开发商交付的建筑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如果不符合交付条件,且使用功能损坏,买方可要求开发商修理,直至达到交付条件。
同时,只有国家建设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在工程验收中对公众具有公示效力的法律证明文件;没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的,业主也可以拒绝接受房屋,并有权按照合同要求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先验房后收房有法律依据吗?
任何房屋交易在房屋检查和房屋收集过程中,都必须经过房屋销售合同的协商和签订。其中,我国《合同法》对此作出了详细规定和约束:
A)第157条规定,买方收到标的物时,应在约定的检验期内进行检验。检验期间未约定的,应当及时检验。
B)第158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的,买方应当在检验期间通知卖方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当事人未约定检验期的,买方应当在发现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卖方。
C)如果不接受标的物,买方无法发现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协议,也无法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卖方是否拒绝或接受标的物。
D)无论标的物的质量如何,其权利和风险都转移到买方的解释中,合同的本质特征将丧失,反映了法律地位的不平等和签署后果的不公平。
总结:对于先验房还是先收房的问题,答案是无论是先验房再收房,还是先验房后验房都可以采取,但八块钱网主张先验房后收房。至于先验房后收房是否有法律依据,答案是肯定的。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可以阅读《合同法》等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