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南 海 仲 裁所谓的海牙决判,美国打死都不认
近日被朋友圈疯狂刷屏的南海仲裁案中,所谓的海牙判决,到底有何意义?美国竟然自己都不承认?!
拉格兰兄弟案件
1982年,名叫拉格兰的两兄弟,在美国亚利桑那州武装抢劫银行,过程中杀了一人,重伤一人。随后这两人被警方抓获,并被州法庭判处死刑。
但随即这两兄弟突然声称,自己其实出生在德国,并未获得美国国籍。所以理论上是德国公民,在进行案件审理中应有权获得德国的领事帮助,然而这个微小的要求却被美国亚利桑那州司法当局断然拒绝。德国驻美国大使和一位德国议员为此奔走多日,外交努力也全部宣告失败,美国政府拒绝重新审理更改判刑,德国政府一怒之下便将美国政府告上了海牙国际法庭。
美国拒绝承认
德国政府在海牙的起诉中认为,美国司法系统在本案中存在严重的程序性失当,违反维也纳公约。就在拉格兰兄弟被行刑前几个小时,国际法院紧急要求临时禁止令以暂停死刑。但美国联邦首席律师随即向最高法院发出一封信函,声称国际法院的临时性禁止令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拉格兰在1999年还是被用毒气处死了。海牙的官司一直持续到2001年,国际法院最终驳回了美国政府的所有抗辩,认为维也纳公约赋予的权利不能被地方性法律超越,宣告德国胜诉,据此认为自己做出的“临时禁止令”有效,美国始终拒绝承认该项判决。
正确认知海牙判决
而这次南海仲裁案中,中国败诉的只是Court of Arbitration,而非海牙国际法庭(Court of Justice)。同在海牙,两者地位不同,前者只是一个双方自愿的仲裁庭而已。
即便是国际法院,美国也从来不认那些对自己不利的判决。那么中国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事实上的世界第二大国,在未达成仲裁合意的情况下,是否需要理会这样一个需要合意自治才能管辖的仲裁庭,答案不言自明。
(原文转自 肥肥猫的小酒馆)